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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推免生附加分规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8 11:32 点击数: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大发〔2022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条,经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推免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2025年本院推免生附加分条件及赋分标准如下: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1

二、在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术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的,可获附加分。其中:
 1.
学术竞赛类:

一等奖:负责人2分;5人(包括5人)以内团体成员可获1分;5人以上团队成员可获0.6分;

二等奖:负责人可获1.2分;5人(包括5人)以内团体成员可获0.6分;5人以上团队成员可获0.4分;

三等奖:负责人可获0.8分;5人(包括5人)以内团体成员可获0.4分;5人以上团队成员可获0.2分。
2.
国家级荣誉称号:2

3.国家级奖学金:0.8

三、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竞赛中获奖的,附加分如下:
1.
竞赛一等奖:负责人1.2分;5人(包括5人)以内团体成员可获0.6分;5人以上团队成员可获0.4
2.
竞赛二等奖:负责人0.8分;5人(包括5人)以内团体成员可获0.4分;5人以上团队成员可获0.2
3.
竞赛三等奖:负责人0.4分;5人(包括5人)以内团体成员可获0.2分;5人以上团队成员可获0.12
四、在我校科研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附加分如下:
1.
重点核心期刊:2
2.
核心期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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