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组织长期培养考察,现经学生党支部讨论,党组织审议批准,同意以下名同学为重点积极分子,现公示如下:
公事1103班 蒋秋霞 张可歆
行政1108班 衡莉 治若冰
劳保1108班 路倩 董秋萍
行政1209班 唐胜山 胡福辉
公事1204班 田威 金珍仙
行政1310班 林陈 刘秀
公事1305班 金权 杨欣昕
劳保1310班 刘蔚 席书燕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10月8日至15日)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向党委组织部反映意见。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5539030 组织部举报电话:84539046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电话:84539230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电话:8453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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