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组织长期培养考察,现经学生党支部讨论,党组织审议批准,同意以下名同学为重点积极分子,现公示如下:
行政1209班 张菊
公事1204班 高杰
行政1108班 赵新奎 杨艳鹏
公事1103班 蒋秋霞 田�
劳保1109班 杨�琪 武文聪
行政1007班 何景辉 宋亚超
公事1002班 张明 陈晓宇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10月14日至21日)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向党委组织部反映意见。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5539030 组织部举报电话:84539046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电话:84539230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电话:8453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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