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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2 11:57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面向地方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同时具有国际视野、公共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职业化中、高层公共管理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系统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风险意识和领导潜质,具有较强的分析公共问题和解决公共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4.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二、研究方向

1.地方政府治理

2.社会保障

3.区域发展

三、学制与学分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因故不能修满学分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至4年。学生应当在学习期间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构成是:核心课程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8学分;选修课程9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见附表一)

四、培养方式

1.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方法,使研究生在掌握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同时,能够掌握更多公共管理方面的实际工作技能;通过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培养研究生研究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实践教学,提高研究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2.采取双导师制度,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3.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4.加强实践环节,了解公共管理实际工作,培养公共管理实践能力。

5.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6.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三大类。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一。

2.个人学习计划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期末拟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要对学习科目、时间、选学课程达到的要求、指导方式、考核期限和方法、社会实践和科研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个人培养计划由研究生本人保留一份,同时报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各一份备案。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课程均采取讲授、讨论和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其中,核心课和专业方向必修课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更多地采取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式,考核方式采用考试(闭卷或开卷均可)方式进行。选修课提倡更多采用案例教学和实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可以灵活掌握。

核心课以笔试考核为主,由有关单位负责考核。专业方向必修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学生写专题论文或调研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核心课程与专业方向必修课程以70分为合格,选修课程60分为及格。核心课、必修课合格,其他课程及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六、必修环节

1.学术活动

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学术报告会;积极参加各项论文征文比赛、专业技能竞赛;积极参与研究生学术论坛等活动。

2.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是MPA研究生在专职教师或兼职教师指导下,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具体岗位参与实际工作的一个学习环节。正在公共部门工作或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MPA研究生可以在本单位完成社会实践。缺乏公共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MPA研究生由学校安排,有针对性地到相应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完成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时间总计三个月,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按规定要求提交社会实践报告,计2学分。学生应根据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案例研究、专题研讨、专业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实习实践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提交8000字以上的社会实践报告或案例研究报告。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3.文献阅读

学生要做到对阅读文献基本信息的了解,包括文献的标题、摘要、背景、结论以及判断文献是否与自身研究问题相关联;学生应该掌握文献研究背景、意义、具体解决的问题、提出的观点和思想、应用的研究方法、文中还存在的不足之处等;学生在对文献阅读完之后,做好阅读目录和读书笔记。

七、学位论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论文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要求与专业方向领域的管理实践与改革内容紧密联系。论文形式不限,可以是专题研究、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重大公共管理的对策研究等,但字数不应少于两万字。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论文并通过由吉林财经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

八、本培养方案自2015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附件一: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期

备注

101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17
 

 

102

外国语

2

32

103

公共管理学

3

48

104

宪法与行政法

2

32

105

公共经济学

2

32

106

公共政策分析

2

32

107

电子政务

2

32

108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2

32


 

 

 

 

 

 

地方政府治理方向

211

地方政府学

2

32


 

 

 

 

 

 

 

 
8
 

 

212

政府公共关系专题

2

32

213

政府理论

2

32

214

城市管理

2

32

社会保障方向

221

社会保障理论

2

32

222

社会保险政策

2

32

223

就业与劳动关系

2

32

224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

2

32

区域发展

231

区域经济学

2

32

232

行政区划与区域发展

2

32

233

环境经济

2

32

234

公共项目管理与评估

2

32

301

领导科学

2

32

 

 
 

 
9
 

 

302

公共危机管理

2

32

303

非营利组织管理

2

32

304

管理沟通实训

2

32

305

社会保障改革前沿问题专题

2

32

306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

32

307

公共管理定量分析理论与实务

2

32

308

行政管理改革前沿问题专题

2

32

309

土地制度与政策

1

16

310

公文写作实训

1

16

 社会实践

社会调查、案例研究、专题研讨、专业学习、挂职锻炼等

2


 -V

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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