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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6 13:50 点击数:

 吉林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表彰先进,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研究生中开展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表彰奖励活动,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评选项目

对于品学兼优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评定“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研二和研三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生干部;

2、评选时间:每年9月份;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

3)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研究生服务。

4)在学年内获得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4、表现特别突出的,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可推评为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1、评选对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2、评选时间:每年6月份;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

3)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

4)在校期间获得两次以上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者在校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及以上等荣誉称号;

4、需当年通过学位申请,获得学位证书。

三、奖励方式

表扬或奖励方式有:通报表扬,通令嘉奖,发给证书、奖品或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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