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作交流 >> 合作项目 >> 正文
吉林财经大学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在职研修培训班入学须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08 14:17 点击数:

吉林财经大学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在职研修培训班

     

吉林财经大学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在职研修培训班是为在职人员提供进修、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非脱产教学形式,学员参加课程研修培训班学习并通过结课考试,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字。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专科毕业满3年,本科毕业满1年、本科有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均可以报名,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继续深造申硕复核条件为前提。

同等学力:本科有学位满3年,或本科有学位未满3年,可先参加培训班学习;

12月联考:符合12月管理类联考报名年限要求并参加相关复试

三、缴费说明

吉林财经大学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在职研修培训班学费,参考吉林财经大学工商公共管理学院招生简章里附件说明进行缴纳注意缴费成功后超过二十五个工作日不接受退费申请

四、教学管理

(一)教学组织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最新政策和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培养方案》和社会实践内容的课程设置要求,制订教学方案并设置科目学分。如因培养方案调整相关研修班课程,属于正常情况,具体以公共管理学院官网发布为准。

(二)学习方式

线上与线下结合,线下学习采用各地区集中滚动开班形式,授课老师为吉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副教授等;线上学习仅认可我校唯一签约单位北京学顿教育科技公司提供的“吉林财经大学高级研修班线上学习平台”上的相关课程学分。继续深造申硕后学习方式具体以学校最新政策为准。

(三)课程修读

本研修培训班在职人员报读应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最新政策和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培养方案》和社会实践内容参加课程学习,学习期间应当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凡因病或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活动,需要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因个人原因申请分阶段完成学业的,需按学校规定办理休学手续,但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时限内完成学业。

(四)课程考核

学校按照《吉林财经大学最新政策和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统一组织课程水平认定考核。每门课程结束后由任课老师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线上考试,考核合格即修满该门学分,并颁发相关结业证;考核不合格可申请补考、重修,考核合格即修满该门学分,并颁发相关结业证;考核不合格可申请补考、重修,补考、重修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安排。

(五)继续深造

学员报读吉林财经大学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后,如需申硕可选择我校12月联考或同等学力,申硕需自身努力,不承诺申硕成功结果。12月管理类联考或5月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录取或通过后,根据学校最新政策和收费要求补缴剩余学费。已缴纳的18000元学费可全部申请对接,已学习的课程和申硕成功后学习方式,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最新政策考核和学费收费标准进行协调申请对接,最终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