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政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党费缴纳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8-11-13 19:42 点击数:

(通讯员 刘安)党费缴纳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增强党员意识,支部制定了明确的党费缴纳制度。

 

缴纳时间:每月五号前由组织委员负责收取。

缴纳金额:学生党员每人每月两角。

收缴要求:

1.党员应该按时缴纳党费,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给与党内批评教育。

2.无故迟交、不交,一次给与口头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与通报批评。因故迟交者,应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原因。

3.组织委员负责定时收缴党费,添册登记并上交学院党委。(审核人 李俊生)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